陳先生詢問拍攝者來歷,對方回應說「做公司嘢」,不肯透露身份。陳先生擔心拍片的用途,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到場調查,得悉神秘人代表政府部門,但以私隱為由拒向報案人交代詳情。陳先生昨再向警署跟進,警方說要透過律師詢問,才能透露對方資料。
本報昨向警方查詢,警方發言人指該男子是運輸署承辦商,安裝流動閉路電視,用作監察路面情況,事件列作誤會。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指出,負責攝錄的男子當時正行使公權力,除非有特別理由,否則應向公眾交代身份及拍攝目的,否則有越權之嫌。
他指出,運輸署的電子鏡頭早已遍佈上環至柴灣,今次在政治性遊行期間增加監控,應事前公告公眾。「搞到咁神神秘秘,會令人質疑有冇不可告人目的。」政府01年回覆立法會的文件指出,運輸署的閉路電視攝影機「一般設於主要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