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月
時任港澳辦主任魯平:這個《基本法》裏已規定得很清楚,將來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一條是堅定不移的,一定要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所以將來香港的特別行政區政府,它就是一個全新政權,立法機關它就是行使立法權,將來它的司法機關行使司法權,沒有甚麼其他的機構,還有甚麼其他的權力。
●1997年7月1日
時任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中央各部門和任何地方,都不會,也不允許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據《基本法》規定自行管理的事務。
●1997年7月2日
時任特首董建華:中國領導人對香港人管治香港的能力有十足信心,也全力支持港人治港。他們讓香港自行管理內務,也對國內機關給予明確的指示,以免香港受到任何不必要的干預。
●1999年3月5日
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中央政府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贏得了廣泛的讚譽。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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