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高燒】火上加油原兇 地產商「恐慌式營銷」惹禍
內地地產商樓價火上加油高燒
「這一層開盤賣8萬(人民幣.下同),下一層再開盤肯定就不是這個價了。」當北京某樓盤售樓小姐說出這句話後,想買樓的市民心更慌了。
「新華視點」記者近期在全國多個熱點城市調查發現,房價「瘋漲」的背景下,一些樓盤隨意漲價、賣公寓捆綁銷售別墅、無證賣房,「火上澆油」的營銷策略不僅推高了樓市預期,而且已違規甚至違法。
記者本月在北京、上海、福建、山東等地採訪10餘個新盤售樓處,都沒有找到相關價格公示,所有報價都是售樓小姐口頭報價。同時,還有不少樓盤強制消費者交納「訂金」,但這筆費用並不計入房款中。
多位購房者向記者表示,總覺得哪裡有些不對,但是房價一天一個價,明明心裡不舒服也無力追究。
實際上,早在2011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就發佈過《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以加強房地產市場價格監管。各地也都相繼推出相關政策細則,劍指商品房銷售中存在的標價混亂、信息不透明、價格欺詐等問題。
但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這一系列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監管政策,目前基本上被開發商無視。
在上海,記者走訪了多個住宅項目發現,隨意漲價現象較為普遍。如在位於上海嘉定區的「碧桂園·嘉譽」,一位買家告訴記者,6月開盤之前,售樓人員一直堅稱單價在每平方米2.3萬元左右,但開盤後直接飆到2.9萬元。目前,該樓盤9月的銷售單價已達到每平方米3.2萬元。另一位已經認購的買房者告訴記者,由於該樓盤價格遠超之前的報價,他不得不放棄認購,但碧桂園逾期仍未退還其認購金。
在濟南,一些熱門樓盤的定價也十分混亂。如在購房者交納「認籌款」時,開發商並不會明確告知樓盤價格,只是有個意向指標。隨着房價不斷上漲,最終價格基本都高於這一指標,引發購房者不滿。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飢餓營銷」已經滿足不了房地產開發商的胃口,部份企業違反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公然進行「恐慌式營銷」,直接推高了樓市預期。
分單元賣房已成過去式,分層賣房的模式正在推開。「我們現在都是一層一層地賣,一口氣都賣了還怎麼升值呢?」北京石景山區「紫御長安」樓盤的銷售人員對記者說。
除了分批賣樓,有樓盤甚至直接謊稱「沒房了」,人為形成市場恐慌效應。但在位於北京亦莊開發區的「國銳金頂」樓盤售樓處,銷售人員向記者表示「僅剩最後兩套70年產權住宅」,記者翻查紀錄,截至前日,僅該項目「3B住宅樓」就有80套房源為「未簽約」狀態。
同樣是在北京「國銳金頂」樓盤,要想買到那兩套「僅有」的房源,還要有個附加條件。銷售人員稱,若要購買上述公寓房,必須要同時購買同一開發商旗下位於北京密雲的一套別墅,兩套房總計2300萬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明文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碧桂園在廣西南寧天璽灣項目搶閘賣樓,在未能達到預售條件的情況下,偽造證明辦理了預售許可證,其違規銷售的房源吸金6億元。此外,下半年以來,挖個坑就賣房的現象更是在鄭州等城市屢禁不絕。
記者調查發現,地方政府預售定價政策被鑽「空子」,是商品房明碼標價規定淪為一紙空文的重要原因。
在2011年中央和各地出台價格監管措施劍指房地產銷售領域中價格亂象之後,不少地方不僅要求開發商在銷售時「明碼標價」「一房一價」,還要求開發商在取得預售或現房銷售資格的同時備案最高銷售價,在實際銷售中房價不得超過此價格。而據調查,在銷售過程中,各地的政策很難約束房地產開發商亂漲價,他們應對的政策手段:一是申報價格遠高於實際定價,為後期推盤頻繁跳價留有餘地;二是實際價格可以高出「認籌」期間的意向指標,實現「隱性」漲價。
此外,各地價格部門對房地產營銷環節監管執法粗疏,縱容了開發商的違規行為。
業內人士認為,有關部門並不能對預售價等價格「一限了之」,應盡快出台更加合理、嚴格的房價定價機制。福州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王阿忠認為,讓房價公開、透明是房屋預售價格制度的作用之一。此外,要加強監管執法,防止開發商「渾水摸魚」推動房價非理性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