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民就的士安裝攝錄機作出討論,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的士屬半私人空間,有別於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於的士車廂內安裝攝影和錄音裝置以收集乘客的影像及聲音,而其目的是識辨該人身份的話,本質上已屬侵犯乘客個人資料私隱。她又指的士車主或司機如旨在防止罪案發生,應先考慮其他較不侵犯私隱的方法,如有必要在車廂內安裝攝錄系統,車廂內須張貼清晰的告示,的士司機亦應及時以口頭方式提示乘客,讓對方知悉該輛的士裝有攝錄系統、該攝錄系統安裝的位置,以及乘客可否要求停止被監察,以便乘客可自由選擇是否乘坐該輛的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