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去年9月10日,首、次被告到滙豐銀行中環總行,把300張科威特20元紙幣存入一個公司戶口,兌換為美金,再透過銀行網上理財服務,轉入次被告及第五被告的銀行戶口,然後提走。銀行職員發現偽鈔報警。
警方得悉被告會於同月13日再到銀行存款,遂派警員假扮銀行職員,當場拘捕四名被告,撿出2,100張科威特20元偽鈔,復往首被告居住的酒店搜查,拘捕第五及第六被告。警方另撿出電腦暫存記憶體及一部手提電腦,發現內儲科威持及美金紙幣的圖像檔案。
控方昨指首被告被捕後自稱從事人道工作,幫助內地孤兒,他受其他被告利誘來港替他們將科威特錢兌換成美元,說法並不可靠。
案件編號:DCCC109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