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女友逼性交 判囚少年改入教導所

蘋果日報 2014/04/10 06:00

女友掌摑親熱唔郁改判

19歲男生劉文軒去年承認,在2010年與當時14歲女友拍拖時,曾嫌女友親熱時「唔郁」而掌摑她、扭她的手腳,並以裸照及自殘方式逼她性交,令女友患上嚴重創傷後遺症,劉因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為等罪,被判入獄4年8個月。上訴庭法官今指,考慮到劉年紀尚輕,需要接受有紀律的訓練,故改判他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