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為優化本港人口質素,除吸納海外優才及內地精英外,亦計劃向已移居海外的港人第二代招手。施政報告建議在今年第二季推行試驗計劃,容許在海外出生、並無居港權的港人第二代來港發展,他們只需來港一年內找到工作,並連續居住滿7年,就可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但有1989年移民加拿大的港人稱,無論創業與言論自由空間,香港都沒有吸引力。
根據現行法例,父或母為港人、其在海外出生的子女,若出生時父或母已完成外國入籍手續,他們便無居港權。政府消息指,自上世紀八十年代至今,有數以十萬計港人移居海外,當中以英美加澳為主。近年當局接獲數千宗無居港權的港人第二代查詢,要求回流香港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