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今日發布上海自貿區境外融資新細則,包括將區內企業的境外融資規模由其資本的一倍擴大至兩倍;同時,區內銀行境外融入資金擴濶至人民幣;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也將可從境外融入資金。借債主體可按照自身資本規模的大小,在核定的規模內,綜合考慮期限、幣種、融資類別等因素,自主決策以何種方式開展境外融資,融資多長期限,融什麼幣種的資金等,將這些本應屬於企業自主決定的權利歸還給企業。
對此,於上海自貿區設有公司的萬順昌(1001)司庫葉永欣表示歡迎,因為有助區內企業加大境外融資規模,降低融資成本;現時內地融資成本由6厘至11厘不等,較香港偏貴。該公司也會考慮利用新政策提高境外融資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