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距開戶】券商准以電子證書核實客戶身份

蘋果日報 2016/10/24 19:10

證監會張華峰遙距開戶

券商常對香港監管機構「科技盲」有微言,證監會剛發出通函,放寬客戶初次開戶時,若非面對面進行,可以利用電子證書簽署,視作書面簽署的同等。
已獲得香港政府給予「證書互認資格」的海外核證機關,所發出的電子證書、電子簽署,與書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證監會接納作為核實客戶身份之用,可以利便跨境開戶。經紀於網上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亦可容許客戶使用認可的電子證書及簽署,簽立客戶協議。
立法會議員(金融服務界)張華峰解釋,以後香港券商只須在香港郵政署取得電子證書、內地客在內地公安局取得電子證明,即可開戶,「方便好多」,本港券商亦有更大機會發展業務,是次證監會開綠燈顯示該會「都算了解」現時業界生態。
另外,過往曾有券商聘用普通市民為客戶進行開戶見證手續,就此,證監會強調,期望日後就開戶進行核實客戶身份的任何聯繫人士,都應該是一家受規管的金融機構,並將密切審查及跟進這方面的任何潛在不合規行為,並會採取適當的監管行動。
核實客戶身份時,經紀亦可透過一份已簽署的客戶協議,比對該客戶的身份證副本、在香港銀行賬戶的支票,以核實該客戶的簽名和身份。
證監會表示,在過去數個月已考慮過不同的金融科技建議,例如使用臉部識別資料、連接海外的國民身分資料庫、利用海外核證機關等。
海外對容許遙距或跨境開戶,一般採取審慎的態度,雖然使用生物特徵(指紋、臉部及聲音識別)進行客戶認證的情況趨升,但有關科技通常被用於就客戶所進行的交易作出授權。在該等情況下,中介人已能收集並將客戶的生物特徵資料存放在其數據庫中,之後便可將客戶在每宗交易中所提供的生物特徵資料,與數據庫內存放的資料加以核對,以鑒定該客戶身分。
該會認為,不應與初次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過程中,如何核實客戶身份的情況混為一談,因為許多政府均因為私隱問題,不容許外人使用國民身分數據庫,即使容許,亦需要對連接該等資料庫的服務供應商的可靠性及勝任能力作出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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