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公會早前提出16家分銷雷曼迷債的銀行,向合資格客戶收回抵押品以及發放特惠款項,相當於客戶本金的85%至96.5%;預計涉及的投資者達3萬多人,投資產品的面值達130億元。
雖然逾99%迷債權益持有人都支持方案,但羅兵咸永道會計事務所業務總監蘇文俊表示,目前5,6,7,9號四隻迷債由於結構、抵押品與第10至36號不同,故不會對持有人作出賠償,這四隻債券涉及金額約1.3億美元(約10億港元)。
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浩偉批評,整個方案都不公平,因為持有5,6,7,9迷債的市民未在賠償之列,引發事件的根源在銀行違規銷售,「唔係話家抵押品值幾多錢就賠畀我哋,而係制度有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