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吓條脷或已屬問診 律師:無牌行醫定義空泛市民易墮法網
警察放蛇方明環無牌行醫
有「養生館」老闆娘因對放蛇男警稱其膝蓋勞損及軟骨磨蝕,並以沾有中藥的生薑為男警按摩膝蓋,再以膏布包紮,今被裁定無牌行醫罪成判囚。有法律界人士坦言未經註冊執業罪定義過於廣泛﹑空泛,被告有否收錢行醫非重點,市民容易「中招」,擔心條例或會被濫用,更舉例指若他感熱氣,詢問記者意見,如記者指示他:「伸條脷嚟睇下?」有機會已是所謂「問診」。
有不願開名的大律師表示,只要被告無牌進行「診斷治療」,或已觸犯未經註冊執業罪,惟所謂的「診斷治療」定義太過空泛,被告與病人有否錢銀來往亦非重點。時有市民向藥房職員表示自己「頭暈身㷫」,職員遂介紹藥物予顧客,大律師直言相關藥房職員或已誤墜法網,「佢同人講川貝醫咳都可能係(犯法)」。
大律師亦指未經註冊執業罪沒有量刑指引,一般初犯者通常被判罰款或緩刑,相信因為本案被告方明環(48歲)去年已有一同類型案底,故裁判官判處被告即時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