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電器技工與友人通宵玩樂後,宿醉未醒,於清晨駕駛客貨車途經深水埗荔寶路時,疑撞倒一名老翁後不顧而去,老翁傷重不治。區院法官葉佐文昨指,無證據顯示意外由被告駕駛技術造成,但他因酒醉不懂反應,以致沒有停車,錯過救援老翁的黃金機會,判他入獄1年及停牌3年。
27歲被告徐浩彬(圖前者)曾有危險駕駛及超速等案底。他早前承認一項意外後沒有停車罪,昨裁定一項酒後駕駛罪成立,至於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名,基於無證據,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發於去年8月10日早上6時許,70歲老翁林志趣被發現倒卧荔寶路近西九龍公路上,仍有呼吸,延至下午不治。被告於意外後12小時才自首。
案件編號:DCCC12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