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四名被告伍烈俊(二十歲)、黃澤信(十八歲)、林馬建(二十歲)及黃澤銘(二十歲),昨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他們被指於去年五月十五至十九日間,串謀假稱首被告遭禁錮,向首被告父親伍立文索取三百五十萬元。四名被告均否認控罪。
父已原諒兒子
首被告伍烈俊跟父親伍立文樣貌相似,只是首被告皮膚顯得較蒼白及瘦削,伍的父母於九七年分居,兩父子便分開居住,伍父現居於深圳。伍父昨於庭外指,自小跟兒子關係很好,只是兒子性格較孤獨,受壞朋友影響。作為父親的他表示不追究兒子,只是法庭傳召出庭,他不能推卻,另一方面他亦替兒子聘請律師。
伍父作供稱,今年五月十五日,在深圳家中接獲一名男子來電,指首被告偷了他十六條可卡因毒品,價值三百五十萬元,要伍父交出同等金額或同等數量的可卡因,伍父期間亦聽到兒子聲音,語帶驚怕,並承認與朋友偷了毒品,電話不久便掛斷。兩日後,伍父再收到同一男子兩度來電,表示只想要錢,會好好對待首被告,又指若伍父不信其子偷毒品,可以送一盒有關其子偷竊的錄影帶給他。伍父曾跟兒子對話,兒子一度稱曾被打,只知道被囚在一間漆黑的房間內。
旅店撿變聲器
由於伍父一直找不到首被告,五月十八日報警。警方翌日在伍父家中設偷聽器,不久該男子再來電。警方追查電話,發現從尖沙嘴美麗都大廈的旅店打出,警方掩至救人發現首三名被告在內,並撿得一部變聲器,警方更發現該房間更是由首被告租住。其後警方於一夜總會拘捕第四被告。警誡下,首被告承認因缺錢,聯同三名被告自導遭綁架向父親索取三百五十萬,並願意跟三名被告瓜分其中數十萬元。其他被告則指首被告是主謀。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705/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