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輯】犯法須申報 社工指新例限制參與社運

蘋果日報 2013/06/26 06:00

葉寶琳社工社會工作註冊條例

約20名社工復興運動成員,下午由西灣河遊行至筲箕灣社工註冊局,批評《社會工作註冊條例》猶如「社工頭上一把刀」,限制社工參與社會運動及阻礙發揮政策倡議角色,促請當局修改條例。

部份成員以繃帶綁手綁腳,寓意條例的制肘。曾被控非法集結留有案底的葉寶琳,則遞交註冊社工申請表。她指出,條例要求社工上報干犯的罪行,並須自行提供證據證明控罪不公,否則有可能被吊銷牌照及拒絕牌照申請,令有意參與社會運動的社工感到憂慮。

葉寶琳又謂,今次以自己的身份挑戰現行制度,如申請獲批,有望成為先例。社工註冊局主席關銳煊回應,過往有社工犯法留案底,申報後仍可獲重批牌照,重點在於罪行的性質和情況。

社工復興運動共有38名成員,包括謝世傑、曾醒祥、歐陽達初等現職社工及社工系學生。他們七月中會舉辦3場民間諮詢會,推動由下而上的政策改革,掃除社工因參與公共事務而無法註冊的陰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