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與不賣視乎當事人的投資取向,現在拿取8厘的回報,賣了便沒有,除非那些現金可以找到更好的投資工具。既然賣了後找不到8厘的回報,不如不賣。那樓市下調又如何?樓市下調是賬面的問題,當事人仍然得8厘回報,只要不是有現金需要套現,就算是樓市下調了一至二成,只是少賺了,不是蝕本。況且仍未套現,此點不同於基金或銀行,它們要求有一定的賬面值以滿足監管的要求,但個人層面卻沒有此要求。
還有一點是那物業是位於沙中線的其中一站,數年後沙中線落成,去金鐘、中環或會展等地區,可縮減不少交通時間,樓價更有上升動力。
這是經濟學上的機會成本,雖然在此刻把物業賣掉可以套現,但損失8厘回報。如果把資金存放在幾乎無息的銀行,損失也是每年8厘回報。既然數年後交通配套更好,不如多等數年才出售,現在安心收租。此方法也用於商舖,如果舖租可以每月產生不錯的現金流,那有出售的必要?除了是物業太舊或是另外有更多的選擇。只有一個商舖,賣了後可能更難再買入。
李兆波
中大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會計與財務高級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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