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護士清路障遭私了 女被告稱遭警毆打逼供
何潤姿私了旺角清路障
網民去年10月13日發起「神獸罷鷲」行動。當日有女護士在旺角清除路障時,遭人用油漆噴臉及毆打。一名女銷售員被指扯著女護士的頭髮並將她拖行,另有無業婦疑開傘掩護,結果兩女被控傷人等罪,案件今續審。涉案無業婦自辯稱,案發後約一星期,至少5名便衣警上門拘捕她,其間有警長用力毆打她的左眼及頭部,又迫她跪在梯間。對於該名警長指稱她在門外作出招認並簽名確認,無業婦強烈否認,「我喺現場冇碰過筆」;直至有警員在警署內要求她簽署,揚言如有不從會有警長「招呼」她,她因感害怕才簽署。
被告為旅遊社銷售員盧綺敏(40歲)及無業婦朱珮賢(42歲)。盧被控普通襲擊及非法集結兩罪,朱則被控傷人罪。盧於開審前承認普通襲擊罪,稱因事主撿竹枝時曾撞到她的右腳,遂拉扯事主何潤姿的頭髮。
裁判官鍾明新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後。次被告朱珮賢出庭自辯,供稱去年10月22日遭警員上門拘捕前,接獲女兒通知,指有人在網上懸紅十萬元尋找她,並附上她的照片及聯絡電話。自此有人早晚不停拍打她家大門,亦有人來電但不作聲。
朱憶述10月22日當晚凌晨12時許,她再次聽到有人不斷拍門,感到十分害怕,惟因對方起初沒表明身份,故她沒有開門。後來拍門者自稱是警察,又謂:「朱珮賢開門,你唔開門我就爆門入嚟!」朱遂開門,偵緝警長50102隨即拉扯她的頭髮,又將她按在地上,並大力襲擊她的下巴及左眼多次,令她感痛楚及視線模糊。該警長一邊施襲,一邊大叫「你知自己做過啲咩啦」,繼而將朱的身體扭轉,命令她跪在梯間,替她鎖上手銬。
朱續指,當時現場有5至6名便衣警,當中包括施襲的警長,另有3名防暴警在樓梯候命,但全部人均沒出示委任證。朱憶述她被制服後,該些警員衝入她家中,表示要檢取其身份證,然後她聽到母親及長女在屋內慘叫,「咁嚇我個女同阿媽,唔知想點」,她遂表示:「得,得,我走啦!」
辯方播放由朱的長女拍攝的拘捕現場影片。片中有警員質問朱:「拍咗咁多次,你做咩唔開門呀?」朱回應謂:「我驚吖嘛,大佬!得、得,我走我走!」她又驚慌地表示:「我唔知你哋係邊個,好驚呀我哋!」
朱表示,警員拘捕她前,並沒詢問其姓名、身份證號碼或出生日期,亦沒解釋為何要鎖上手銬,以及她因何罪名被捕。她又指警員表示有法庭搜查令,但沒有出示。
朱續指,警長50102在警車上稱她沒禮貌,其他警員則威脅稱「返到差館再打你」。回到警署後,有警員要求朱在記事簿上簽署,她拒絕後,即有數名警員表示:「你係咪玩嘢呀?係咪要叫大SIR過嚟招呼你呀?」意即要毆打她。朱感到害怕,但仍表明若是口供便不會簽名;警員聞言聲稱不是口供,「簿仔嚟㗎,冇嘢㗎,你簽啦」,她因感到害怕,遂在簿上簽名,但沒看清楚內容。
控方指出,警方曾向朱確認其身份,並曾出示委任證及搜查令,亦有向朱表明拘捕原因;其後她在警誡下稱「係我開遮遮住個女人」,並自願在招認口供上簽名,其間從沒受恐嚇。朱一概不同意。
控方又指,警長50102從沒向她施襲或逼她在梯間下跪,朱受傷是因她得知自己被捕後,激動之下雙腳亂踢、頭部撞牆所致;警員曾問她要否求醫,但她表示不用。朱全部不同意。
朱的長女供稱,當日警員入屋後,她問對方有否委任證或搜查令。當時一名自稱編號17671的警員「好快咁show(出示)咗委任證」,對方又稱有搜查令,但沒有出示。長女在控方盤問下同意,母親被捕期間,她並沒走出走廊,故不知母親當時做過甚麼,亦不知警員有否向其母展示搜查令。散庭後,長女在庭外哭泣,親友紛紛上前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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