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灣仔填海司法覆核聆訊中,法庭頒布了三項關於填海的準則:一、有迫切性、具充份理由及有即時需要;二、沒有其他切實可行的選擇;三、對海港造成的損害減至最小。隨後,保護海港協會入稟高等法院,就中環填海申請司法覆核,遂令中環填海問題引起公眾廣泛討論。
市民為甚麼如此緊張?為甚麼走到街頭簽名反對填海?他們的訴求十分簡單,正正是希望未到一個「已成既定及不可挽回的事實」之前,要求政府面對他們的訴求,明白維港是每個香港人的「資產」,擔心維港兩岸會淪為其他人的「資產」。
我們早前所做的民意調查發現,有高達八成被訪市民均支持政府就中環填海計劃工程重新全面諮詢公眾;有一點值得提出的是,有五成七被訪市民認為政府「非常應該」就中環填海計劃工程重新諮詢公眾。其實,現在市民的意見十分清楚,就是希望政府能夠懸崖勒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