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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鮮肉檔無牌售冰鮮羊肉

蘋果日報 2009/12/22 00:00


【本報訊】近日天氣較冷,市民食羊肉禦寒,有三間分別位於灣仔道、廣東道及大圍的肉檔,負責人在未經許可下售買冰鮮羊肉,食物環境衞生署調查後控告兩名男子違規,另一人正協助調查。
兩男被控一人助查
食環署上周五突擊搜查灣仔道49號、廣東道1025號地下及大圍街市M3號舖的三個肉檔,行動中撿獲六隻冰鮮羊屠體,由於該三個肉檔只准售賣新鮮肉類,有關經營者懷疑管有及出售冰鮮羊肉,兩名男子被控違反《食物業規例》,另一名男子正協助食環署調查。
該署規定如未獲牌照准許,不能出售羊肉,更不能將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違反《食物業規例》規例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該署發言人呼籲,任何人士如對零售商出售的肉類有懷疑,可致電熱線電話1823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