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60頁諮詢文件中,直接涉及特首普選諮詢內容只有12頁,文件中提出七條有關普選特首問題諮詢公眾意見,包括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及組成方式、提委會選民基礎、產生方法、提名特首候選人的程序、普選特首投票安排、以及當行政長官當選人不獲中央任命時,是否要立法重選等。
雖然負責政改諮詢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一再強調,諮詢無傾向性,但文件以大量篇幅交代《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決定對普選特首的規限,又講明人大常委就普選特首決定中,講明提委會參照1,200人選委會組成方式,而七條有關普選特首問題中,也是以1,200人組成提委會、內分四大界別為諮詢藍本,要求市民對提委會是否增減人數、增減界別分組、是否擴大選民基礎提出意見,完全跳不出1,200人的「鳥籠」。
而七大問題中,有關提委會提名特首候選人的程序一條,其實並非諮詢市民的問題,只是重申按照《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決定,特首候選人必須由提名委員會以「機構提名」產生,暗示不符要求的特首候選人提名建議,政府不會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