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中年漢為救青年遭警暴「撻生魚咁撻」 官:警方用呢個程度嘅武力不能接受

蘋果日報 2020/06/30 18:07

將軍澳阻差辦公警暴

網民去年10月發起18區商場「SUCK神獸罷鷲」行動,其間有示威者在將軍澳港鐵站PopCorn商場內破壞Starbucks,警方到場後有年輕人向警方叫囂,逼近警方防線。年近六旬的中港車司機阻止警方捉拿青年,並大叫「唔好捉啲後生仔」,結果被控阻差辦公罪。司機今認罪,辯方指防暴警在制服被告後仍施以過份暴力,「撻生魚咁撻」,令被告左手骨折,有第三者拍片為證。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強調:「警方用到呢個程度嘅武力,法庭係絕對不能接受。」
被告關添華(57歲)被指於去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賢街9號PopCorn商場一樓的Starbucks外,故意阻撓警員23385正當執行職務。事發當日,有人破壞將軍澳港鐵站PopCorn商場的Starbucks。警方到場時沒拘捕任何人,其後築起防線。
被告事後需要動手術鑲螺絲及縫針
其間一名張姓青年叫囂,人群亦罵責警方並逼近警方防線。警員屢次警告張勿再煽動他人,警告無效後上前捉拿張;此時被告突然上前捉著張的腳,並大叫:「唔好捉啲後生仔。」案情續稱,防暴警命令被告放手,但被告拒絕,一輪掙扎後,被告終被制服。警方以阻差辦公罪拘捕被告,被告於警誡下稱:「我唔想啲差人捉啲o靚仔,所以我捉啲o靚仔走。」
辯方求情稱,被告過往沒有案底,任中港貨車司機。被告與妻子育有兩女一子,原是家中經濟支柱,案發後受傷,一度不能駕車,但仍需供車,至去年底一度駕車返回內地,但被拒入境。辯方指案件為單一事件,阻撓警員歷時短,望能判處罰款了事、或索取報告才判刑。
辯方續稱,被告遭警方拘捕時左手骨折,事後需要動手術鑲螺絲及縫針。辯方隨即呈上有關被告傷勢的醫療文件。主任裁判官徐綺薇隨即問為何被捕期間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傷勢,辯方形容有關警員拘捕被告時是「大力,幾暴力」。
控方指被告企圖逃走不斷掙扎才會受傷
辯方進一步解釋,被告當日與家人飯後原本已回家,但需要買水喉修整花灑,於是身穿T恤短褲、以一身「街坊裝」行經涉案商場。他看不到張姓青年如何叫囂,但看見警員上前拘捕張,在不想警方拘捕年輕人的心態下,才會阻差辦公。惟防暴警立即捉着被告,將被告推向牆。被告確有掙扎,但該名防暴警卻將被告拉回警方防線前並且「行行下撻生魚咁撻」,兩度把被告摔在地上。辯方相信被告的傷勢由此造成,而獨立第三者拍下的影片亦能證明辯方說法。
徐官稱不相信傷勢是由被告自己造成,更謂:「警方用到呢個程度嘅武力,法庭係絕對不能接受。」控方則對於被告受傷的原因有另一個說法。主控官庭上引述警員口供稱,被告當時反抗及企圖逃走,其間情緒激動,不斷掙扎及揮動雙手;警員捉着被告,為控制被告而將被告壓在地上。控方認為在此期間可能令被告受傷。
徐官指控方及辯方說法有分歧,辯方指被告被制服後因警方施以過份暴力而受傷,控方則指被告在制服期間受傷;惟辯方今日未預備相關影片。案件押後至7月2日判刑,其間讓辯方準備有關影片,同時准被告保釋候判。
【案件編號:KTCC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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