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劃署原先建議,該幅綠化地帶改劃住宅乙類,作中密度發展,土地面積約2.84公頃,但遭環團及居民批評破壞綠色景觀及摧毀現有樹林。
規劃署遂修訂計劃,主要將土地界線縮細,最新修訂為2.04公頃,日後提供約980個單位,並盡量避免將受爭議的自然溪澗納入發展範圍。不過,溪澗主流近延坪道尾的一小段部份現時已是人工化水道,未來會變成住宅發展的出入口。
至於綠化帶內,規劃署估計最少有300棵樹,但是該署指綠化帶內過去曾經有寮屋存在,草木多在1987年清拆寮屋後長成,按紀錄該幅土地並沒有古樹名冊內的樹木,又認為樹木生態價值不高,但是日後會要求發展商盡量保存及遷移樹木,並且實施綠化措施,補償綠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