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少雄表示,若邨巴加班車屬違規,即使保險公司決定按第三者保險條款向邨巴車禍傷者作賠償,但邨巴上受傷乘客仍有可能要負上部份車禍責任,例如知情下仍乘搭違規邨巴,以致「賠唔足」。
大律師陸偉雄則指,保險公司在邨巴違規加班車發生車禍的情況下,有權對默許邨巴違規行駛的屋苑法團興訟,一旦勝訴,大廈公契又列明小業主須承擔法團的法律責任的話,屋苑小業主便可能要「上身」,即是須合資支付車禍賠償,拒付賠償的業主單位可能被釘契。羅及陸兩人均認為屋苑法團一旦發現有違規邨巴加班時,最安全做法是即時勒令加班車停駛,直至加班車獲得運輸署批准為止。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