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追求民主就是不愛國,那麼不獨香港民主派不愛國,胡錦濤、溫家寶也是不愛國了,香港民主派跟國家主席和總理一起被扣帽子,有甚麼好抱怨的?簡直與有榮焉。
如果反對特區政府不顧民意粗暴通過23條立法就是不愛國,那麼香港就起碼有幾十萬人不愛國,跟香港絕大多數市民站在一起同甘共苦,遠勝被當權者欽點為愛國有功。
如果反對立法剝奪香港人的自由權利,懲罰是不准上北京開會,那麼對不起,我一點也不感到後悔。假如我當日為盼望有一天會受到中央官員善待而不敢開口反對特區政府的《國安法》草案,我一生一世都會對不住良心,愧對十三億人民,愧對歷史愧對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