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經濟大臣憂中國《出口管制法》影響日企: 政府站在前線隨時應對
日本經濟產業大臣梶山弘志出口管制法
中國《出口管制法》今(1日)實施,日本經濟產業大臣梶山弘志今早再度強調,日本政府在關注對日本企業產生影響的同時,會站上前線隨時應對。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道,中國《出口管制法》針對可能對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帶來威脅的情況,將強化產品等出口管制。面對美國政府施壓中國企業,中國政府意圖使用《出口管制法》來對抗,也讓日本憂慮可能對日本企業帶來的影響。
梶山弘志在內閣會議後記者會表示,中方會如何運用《出口管制法》、甚麼樣的物品項目將成為管制目標,目前都還不清楚;但日本政府對可能為日本企業經濟活動帶來影響等事項,抱持高度關心。
梶山又稱,日本政府會確實做好應對,不讓日本企業在美國和中國市場的經濟活動受到阻礙;如果有難以應付的情況,政府會站在前線隨時應對。
日本政府經濟產業省經濟安全保障室室長香山弘文則指,有關具體管制的運用方面,仍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管制目的明文指出是為了中國國家安全與利益,但也有可能以各種不同的形式被運用。
特別是中國出口的原物料在日本國內加工後,要再出口到其他國家時,也可能成為管制對象,香山指出,因為他國突然的決定,企業供應鏈有可能變成必須請示該國管制當局,「是很明顯的經營風險」。
中國通過《出口管制法》明確規範,對任何國家或地區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中國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其採取對等措施。新法例明確出口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5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58萬港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沒違法經營額或違法經營額不足50萬元的,並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約587萬港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相關管制物項出口經營資格:未經許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項;超出出口許可證件規定的許可範圍出口管制物項;以及出口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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