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前日到場視察,發現快餐檔架設場地時,刻意在木枱下以薄木板加裝成暗格,放置近10部氣體煮食爐,對上則架設盛載魚蛋、粟米粒等煮食器皿,木枱外圍則掛上大幅橫額作遮掩,全程均有兩名食環署人員站在檔口外圍視察,惟未有作出干涉。
至昨日年宵開張,快餐檔在外圍另設三個售賣豆腐花及蔗水等獨立小檔。記者向攤檔負責人查詢,問及他知否明火煮食屬違規,對方只連稱「冇」,否認分租檔口並上前推開記者,其他職員則說:「啲檔口咁貴,點生存呀?」
記者向食環署查詢,未幾數名食環人員到場調查。負責人則辯稱「(氣體煮食爐)擺喺度啫,都冇開」,又說「大拿拿投資咗成百萬呀!」食環人員離開後,攤檔職員則以黑色膠袋進一步遮掩枱底。食環署則回覆本報指沒有發現有快餐攤位使用明火,只稱會繼續留意違規行為,又強調該署有權要求違規者即時將攤位騰空交還。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