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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棺藏屍】認定首被告是有錢人 第三被告原打算「黐金糠」

蘋果日報 2018/05/02 17:50

謀殺張萬里石棺藏屍曾祥欣劉錫豪張善恒

前年3月在荃灣工廈Dan6發生的石棺藏屍案,控方今播放第三被告張善恒(阿K)的警誡會面。張透露與首被告曾祥欣(阿T)、次被告劉錫豪(阿豪)認識數月,關係尚淺,當時以為阿T是有錢人,打算「黐金糠」,「講吓點樣搵錢、交流吓心得。」
阿K指後來眾人討論賺錢方法,他發現所謂賺錢即「行一啲灰色地帶,點樣去呃人」,他解釋是跟隨一個跨國犯罪組織「THERE」行騙,組織內有一些簡單的工作,例如當時他任職地鐵站務主任,只要他將USB手指插入地鐵站電腦主機內偷取資料,即可賺取幾千元的報酬。
阿K指曾在涉案單位居住的梁俊賢曾為「THERE」偷取國家級物件賺錢;而阿T揚言自己在組織內排名Top4,向他炫耀指「你覺得呢間屋(涉案單位)幾錢?我隨便都可以買到一間。」
阿K稱,曾被阿T利誘往財務公司借錢,阿T聲稱有認識的人在內工作,「借完錢,佢哋可以將資料改動,有機會係唔使還錢。」他共向兩家財務公司借去13至15萬元,取去其中約1萬元便全數交予阿T投資。後來阿T聲稱請他去旅行,他們先後往澳門、梅州及北海道,旅費本應由阿T支付,但在北海道期間,阿T聲稱戶口遭凍結,於是北海道旅費由他支付。
他續指,阿T聲稱已創辦一個新組織「M」,打算招攬他入組織並介紹工作給他,他於事搬到涉案單位居住,但介紹工作的諾言從未兌現,為他錄取警誡的警長蔡國基問阿K如何生活,他指「佢(阿T)包我一日三餐,有啲床墊畀我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