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狂偷拍原定今判刑 控方申押後待澄清何謂不誠實取用電腦

蘋果日報 2018/08/13 10:25

協和小學朱灝立洩露試題不誠實取用電腦男警

一向廣泛用於檢控偷拍裙底等行為的「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面臨重大挑戰。高等法院上周就協和小學女教師以手機洩露入學叩門試題案作裁決,裁定以自己手機通訊或拍照犯案,不能控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律政司急忙補鑊,日前煞停所有不誠實取用電腦案件的檢控,並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繼上周五要求法庭押後處理一名已承認該控罪的男教學助理,律政司今日再要求押後審理一名已認罪的男警,且不反對本來還柙候判的男警保釋外出。
27歲男警朱灝立早前在西九龍法院承認1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及19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原定還柙至今天,等候背景報告判刑。惟控方今早甫開庭便要求押後,指因上訴庭判詞(案件編號:HCMA466/17)提及的控罪與本案其中19項一樣,故申請押後四個月,以待研究判詞,其間不反對被告保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年12月13日再訊,被告准以現金兩萬元保釋。
朱自去年7月3日起犯案,最多一日內4度犯案。去年10月17日,被告在港鐵旺角站扶手電梯上,以iPhone6 Plus手機偷拍女途人裙底,被便衣警截查拘捕。警方檢查其手機揭發偷拍多達311次,共有1,628張照片和290段影片,被捕前一日他更在當值期間,於油麻地警署內偷拍警署女職員春光。在過千個偷拍檔案中,有18段裙底影片攝到他的樣貌,警方僅能確認兩名事主的身份。
【案件編號:WKCC2488/18】
記者 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