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被告順序為黎房德,四十歲;莊永枝,四十歲;冼有水,四十歲;及鄭敬凱,二十八歲。前三人曾分別在救世軍擔任「舊衣回收組」的助理監督、助理員及兼職司機,均已離職。
偷取回收籠舊衣
首兩名被告黎及莊否認兩項交替性控罪,分指他們於去年七至十月及同年十月七日串謀處理贓物。兩人一度被控有關盜竊罪後獲撤控。冼有水則承認五罪指他於去年八月二十二日在五個救世軍回收站盜取衣物;冼與鄭敬凱另承認四項於十月一日盜竊回收站衣物罪。四人均獲保釋。
根據案情,救世軍在二十多個屋邨設置回收籠,並定期提取衣物,品質完好的會放在救世軍門市出售或送予有需要人士,品質較差則賣給舊衣回收商,回收事宜由首兩名被告安排。
去年八月,首兩名被告另起爐灶,與一名內地投資者成立《環境保護社》,經營舊衣回收生意。冼負責駕車運送衣物,鄭跟車協助。
救世軍回收站其後發現失竊衣物,廉署調查發現冼於去年八月二十二日,在將軍澳廣明苑、藍田平田邨等五個救世軍回收籠偷取舊衣。去年十月一日,廉署在三個回收籠放置有標記的衣物,同日即被冼及鄭提取,但沒有運往救世軍,反而送到《環境保護社》位於上水的貨倉。
起回有標記衣物
數天後,四名被告現身貨倉,將多袋衣物搬上一間舊衣回收商的貨車。廉署拘捕四人,起回有標記衣物。冼在警誡下承認是公司股東,公司每月約有數萬元生意額。鄭則自稱是黎的表弟。
首三名被告的前上司救世軍前任監督葉貴昌供稱,任職司機的冼有水於去年八月透過上司黎房德請辭,但冼沒有退回制服及工作證。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TCC22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