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投標商林先生,向來留意地政總署官地招標短期租約,他最近發現元朗安寧路與橫洲路交界元朗邨舊址,原投標作汽車展銷用途,卻被改為月租停車場。
記者日前到這個「天耀展銷汽車中心」查證,場外掛有「展銷車場不設時租」告示牌,場內則泊有約五十部車輛,包括私家車、客貨車、貨車等,佔場地近一半。記者向收費亭一女職員查問租用車位手續,女職員稱只可供月租,並解釋收費詳情,「細車(私家車)月租400蚊,大車600蚊,泊咗一個月先畀錢,唔使簽約,填張表就得。」
展銷車沒貼上價目牌
記者問可否揀位,女職員隨手指着近出口處第二行說:「冇得揀,淨番呢兩行中間位。」記者見這兩行豎立有「展銷場AB」區域的字牌,但泊在「展銷場AB」區車輛,車身並未貼有價目牌,記者於是反問:「唔係畀展銷車嘅咩?」她思考一下才答:「呢度啱㗎嘞!」
根據地政總署2004年第3季的投標結果,元朗邨舊址一分為二作投標,其中一幅(STT2044地段)近大橋路的作為收費停車場,由鎮強有限公司投得,面積五千平方米,年租一百三十三萬二千元。另一幅(STT2020地段)近橫洲路,是作為展銷汽車用途,由天耀運輸有限公司投得,面積大一倍半,達一萬三千四百平方米,年租僅九十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