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管越多】大陸逼港電影商簽加辣合約 保證台前幕後5年內不分裂國家
大陸官方施壓5毒條文
中共在香港強推「港版國安法」,全方位損害香港司法獨立,斷送香港高度自治,大陸官方對港、台藝人及工作人員打壓也是越來越嚴重。《蘋果》收到消息,最近有香港電影公司受到中方壓力,開拍合拍片時,縱使合約由香港公司發出,大陸投資方會要求合約條文要加上「5毒」,就是嚴苛要求台前幕後於5年內,不可有犯黃、賭、毒、鼓吹港獨和台獨行為,若因此連累影片在大陸被禁止發行或上映,投資方有權追討損失。
其實,數月前為配合大陸官方,優酷、騰訊及愛奇藝等幾個大陸主流平台,跟影視公司簽買賣版權合約時,已增加一項條款,指明參加演出的香港或台灣藝人,須保證10年內不會因政治取向遭大陸封殺,如有違約,影片平台有權追討賠償。最近,由於大陸官方對意識形態控制更嚴厲,電影公司為免台前幕後犯禁遭受損失,不少電影公司都會在合約增加「5毒」條款,大陸公司就要求10年的政治正確保證,香港公司就減半,只要求簽5年政治正確保證。
據一名不透露姓名的香港導演,向《蘋果》坦承合拍片的合約條文加辣,批評「5毒條文」不合理:「前日我同香港某大公司簽合約,合約就列明由部戲上映後5年內,如果我犯了吸毒、嫖娼、賭博、分裂國家宣揚港獨或台獨行為,電影公司有任何損失,全部由我負責。其實我覺得係好唔合理,點解要5年咁長,部戲上映完,我哋責任都完啦!好似仲要守行為咁,雖然覺得唔合理,但為咗搵食,都係要簽啦!」
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會長田啟文今日指暫時未有收到任何會員就「5毒」加辣版合約條文投訴,他表示:「我覺得個別投資者為保障公司利益,加呢啲加辣合約條文落去係無可厚非,因為投資一部戲成本咁大,咁有主創人員(台前幕後)覺得唔合理咪同資方商討吓,提一個雙方都接受嘅方案囉!不過我公司最近都有同大陸公司合作,大陸一方只係口頭上話唔可以請一啲有犯罪或分裂國家行為發生嘅主創人員,但暫時未有要求白紙黑字寫喺合約。」
寰宇公司老闆林小明指出,因疫情關係其公司暫停製作,所以唔清楚合拍片要否要加簽「5毒條文」,不過如果中方公司有要求,他會同意:「我哋公司其實就冇呢啲要求,不過如果大陸合作方有呢啲請求,我哋都會同意,會喺合約加呢啲條文,我覺得呢個係對投資方一個保障啫!如果主創人員冇犯呢啲行為就唔會有事!」
至於星皓電影公司老闆王海峰就表示去年開始,公司的合約已改動:「如果因為演職人員嘅個人問題,觸犯了法律或者違反了相關規定,而引致電影不能上映或遭受到其他損失,電影公司依法追究責任。」不過王海峰似乎不認同要5年保證這麼長:「上映後嘅5年內都要承擔責任,就太不合理了。電影公司如果為了保障上映和上映後電視及網絡播出權益,合約簽至上映後一年,原則上就足夠了。」
-----------------------------
打國際線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
按此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新版《蘋果》App
按此下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