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港實行半民主「軟威權主義」制度 陳弘毅批港府修訂《逃犯條例》自製完美風暴

蘋果日報 2019/06/20 13:42

反送中引渡惡法陳弘毅逃犯條例

港府強推《逃犯條例》修訂觸發管治危機,200萬人上街促問責團隊下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以《完美風暴》(A Perfect Storm)為題在網誌撰文,認為政府低估了市民在修例的反對聲音,強推草案的做法「不切實際」,又指修訂《逃犯條例》從來都不是中央的重點議程,風波本可避免。陳弘毅曾建議修訂草案,容許「港人港審」,但遭政府指不可行,拒絕接納建議。
陳弘毅在文中指,今次的修例是97年以來政府其中一個最大危機,認為政府在設計草案時低估了公眾對修例的反對,亦未能認清與其他地方作單次逃犯移交安排,與香港移交逃犯到內地本質上的不同。陳指,兩者的分別在於,即使有關國家提出引渡要求,特區政府仍可有權因為該國的法律和司法制度的情況,考慮是否作出移交;但特區政府由中央任命,憲制上從屬於中央,特區政府將難以拒絕中央提出的移交逃犯要求,故過去20年都未能獲得共識。
陳指出,政府急於通過法例,認為可獲得公眾接受的想法不切實際(unrealistic),即使修例的原意是好事,但目前只是適得其反。文章更形容今次事件是政治上一場完全不必要和可以避免的「完美風暴」( a “perfect storm” in Hong Kong that was completely unnecessary and avoidable),比較《基本法》23條立法,修訂《逃犯條例》並非排在香港與中央政府的重要議程中。
陳弘毅指,事件證明了香港獨特的半民主(semi-democratic)、「軟威權主義」(soft authoritarian)的政治制度,一方面公民可享有言論、新聞、結社和集會自由,但政府並非經民主選舉產生、亦不用對人民負責,他認為在專制國家,絕不會出現6月9日反修例的抗議規模,而在自由民主國家,以6月9日的示威規模,已經顯示「市民已經發聲(the people have spoken)」,足以迫令政府停止立法;認為特區政府的「軟威權主義」(soft authoritarian)性質,令政府仍有所約束,不會向文明示威人士訴諸大型武力。
他最後指,可幸的是在這一國兩制的最新挑戰中,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最終選擇服從理性而非強權(the logic of reason rather than the logic of coercion),而香港的聲音亦被世界聽見。
陳弘毅英文原文: https://verfassungsblog.de/a-perfect-st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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