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近年多宗轟動的虐畜事件,判刑大多不超過一年。位於打鼓嶺坪輋的狗場「浪舍」,年初被揭發負責人虐待狗隻,在場內檢獲36具貓狗屍體,部份屍體腐爛至餘下屍骨,負責人最終在去年10月被判即時入獄10個月,罰款$10,500。而愛護動物協會對此發表聲明,表示失望和判刑過低,未能起到阻嚇作用。早於3年前,元朗逢吉鄉被揭發有非法狗場養殖101隻狗,狗被困於籠中,有營養不良及脫毛現象,部份狗隻甚至被割去聲帶,女場主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等罪名,最後在今年4月8日被判監7周及罰款2.7萬元。同年在逢吉鄉發生的密室疏忽照顧動物案,8隻狗遭活生生餓死,有6隻狗為生存而出現狗吃狗的情況,最終判刑12個月及罰款$2,000,屬少數判刑一年或以上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