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原來有分貴賤!」多名性工作者昨在立法會議事堂道出她們被強暴、打劫、勒索後報案,被警察冷待,甚至上門滋擾的慘痛經歷,曾被強姦的鳳姐有感而發。
性工作者Shirely在03年被客人強暴,她鼓起勇氣報案,律政司指案件證據不足,犯人最後只被控襲警、拒捕。她曾因客人不付肉金報警求助,警察也只冷嘲說:「你一係就告個客強姦,我哋冇理由幫你收錢。」
Shirely昨透露,她最近再被人強暴,當時只披着毛巾,從麥當勞道跑到金鐘,但想起過去的遭遇,她決定不去報警。總警司吳錦榮回應稱,證據不足是政府律師的決定,他勸Shirely應以人身安全為首要考慮,遇事要向警察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