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堵校委會】港大生指制度不公在先 馮行為「有正當性」
港大校委會馮敬恩李峰琦圍堵校委會
【新增短片】
香港大學學生去年1月26日圍堵港大校委會,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以及外務副會長李峰琦早前被裁定分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罪成,另馮敬恩亦承認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罪罪成,裁判官今判馮接受社會服務令240小時,李峰琦被判接受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問對有關判刑看法,港大文學院3年級學生郭同學認為,馮敬恩當初圍堵校委會,是因為制度不公在先,故圍堵行為是「有正當性去做」,反而學校之後用法律程序「拉學生」的做法,郭同學對此極有保留。她指出,陳文敏教授明明獲遴選委員會支持、卻無法成為副校長,同學出於人性想了解清楚,認為學生當時是循正當途徑得不到校方管理層回應,才會出此下策。
對於馮、李二人被定罪,郭同學認為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做嘅事負責任,認為馮、李及各人在參與圍堵前,應該清晰認知、認為自己「做緊啱嘅事」,但有機會因此負上刑責,而無論如何二人已因事件付代價,將留有案底。
郭同學自言不是法律專家,無法評論判刑的輕重,但希望大家能繼續聚焦關注特首校監必然制、遴選副校長等事件,嘗試明白兩位同學及眾多港大人當初衝擊校委會的行為及動機。
另一位理學院二年級學生趙同學對於馮敬恩留案底感到可惜,坦言支持馮的理念及行為,但當晚的圍堵行動或過於激進,他又對校長馬斐森、前校委梁智鴻為馮寫求情信感意外,「冇諗過(馬斐森)會求情」。
港大文學系3年級郭同學認為,馮敬恩當時行為是因為學生循正當途徑得不到校方回應,才會發生圍堵校委會事件。
理學院二年級趙同學對馮敬恩留案底感可惜,並對校長馬斐森為馮寫求情信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