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唔係愈來愈過份,我都唔會走去投訴。」《蘋果》讀者吳小姐,居於東頭邨盛東樓已十多年,早前政府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她更買下原本租住的單位。至今年四月,她發現穿過露台的污水渠漏出污水,發出陣陣臭味。
投訴三個月才上門
吳小姐稱,她於今年四月中已向房屋署投訴,但三個月後,房屋署至今年七月中才派員上門檢查排污水渠,但卻未有改善。她坦言不大清楚房署職員如何維修污水渠,情況一直未有改善。
眼見污水滲漏情況日益嚴重,她自七月以來,不斷催促房署跟進,又再五個月後,房署延至本月初,才派職員再上門視察,並替住戶更換部份污水渠。但吳小姐稱,更換污水渠管後,情況仍無改善,污水滲漏情況仍然嚴重。
「我𠵱家每日都係要吊個大膠袋包住個渠邊,等啲污水慢慢咁漏入個袋裏面,如果唔係一定整到我成個露台同洗衣機都係污水。嗰啲污水又一陣臭味,有時個膠袋包唔住咁多,我重要搵個膠桶放在膠袋下以防萬一,你話幾咁麻煩!」
更換渠管依然滲漏
她說,本月初房署職員更換渠管後,滲漏情況未有改善,她已立即通知房署,但一直未獲回覆會如何跟進。「我知道應該係樓上單位個渠位有問題,如果房署唔肯同我跟,我根本就無能為力。」吳小姐轉向本報求助。
本報將投訴轉介房屋署跟進後,房署再派員檢查,確定是一如吳小姐所說,是樓上單位渠位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