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男女分別姓陸及姓陳,均十九歲,較早前透過玩「Line」結識,並且開始拍拖。警方消息稱,姓陳女子聲稱前晚受邀前往男友位於油麻地的住所商談,但深夜時分準備離開時,對方手握鐵錘不准她走,並拳打腳踢將她狂毆。
消息稱,案中女子報稱被人禁錮期間,遭人多番虐打,除鼻青臉腫外,身體多處均有瘀痕。其間,有人報稱,對方更警告她,如果她逃走的話,便會用鐵錘「扑死」她的父母。
直至昨天上午十時許,姓陳女子在不斷哀求下,終於獲釋,但對方要求她在下午二時前返回上址,否則便會對她的家人不利。
陳返回文蔚街的住所後,向父母哭訴,並致電報警。警員到場調查時,她及家人又立即表示不追究。之後,陳一直沒有再致電男友,也沒有前往對方的住所。
梯間抱頭痛哭
至下午五時許,姓陸男子情緒激動來到女友家中,雙方發生爭執。其間,陸聲稱往天台跳樓。姓陳女子連忙報警。
警員及消防員趕至,在通往大廈天台的梯間找到抱頭痛哭的陸,警員調查期間,姓陳女子的父親向警員報案,指女兒遭人非法禁錮及虐打,導致身體多處受傷。警員隨即將姓陸男子拘捕。
姓陸男子被捕後一直痛哭不語。警員事後將該對男女帶署,以了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