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起,港人內地所生超齡子女可按父母來港年份先後,到內地公安局申請來港定居,但甘浩望指出,內地政策不斷轉變,現時每年只辦理一個年份,要悉數處理仍在內地10萬名子女,需時20年,擔心有年老家長難在有生之年一家團聚。
此外,立法會議員單仲偕向政府查詢,可否要求內地當局檢討現時的單程證簽發制度,包括把審批和簽發單程證的工作,交由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政府回覆時表示,沒有理據和需要改變現行單程證制度。
回歸至今共有逾76萬內地居民持單程證來港定居,當中約一半與配偶團聚,一半與父母團聚,另有少數與子女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