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挑機】外地車不得駛近天安門違憲? 山東女狀告交警
違憲外地車北京天安門恐襲
2013年10月28日一架新疆吉普車輛駛至天安門前,先撞向人群,再撞向天安門前的金水橋着火焚燒。
北京天安門、長安大街都是敏感地點,為免發生任何狀況,北京當局設立規定,禁止掛外地車牌車輛駛近,山東青島一名女子早前將車駛入天安門前的長安街,被交警開告票兼扣分,她不服,於是將交警大隊告上法院。
這名女子姓王,去年10月16日她駕駛掛着山東車牌的車輛,駛入北京長安街,在天安門附近的南池子大街被交警截停,稱她「違法」,向她開100元人民幣告票及扣3分。
可是王女覺得當局的措施沒合法性、合理性,侵犯她的基本人權及路權,於是到北京東城區法院提告,要求交警撤銷處罰、退還罰款。
案件昨日開庭,控辯雙方就當局的規定進行爭辯,控方稱北京當局的規定區分北京人、外地人,違反《憲法》「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辯方則稱有關規定是根據合法制定程序,具有法律效力。法院未有當庭宣判。
當局禁止外地車駛近天安門,是防範恐怖襲擊的其中一項措施,2013年10月28日一架新疆吉普車輛駛至天安門前,先撞向人群,再撞向天安門前的金水橋着火焚燒,事件有5人死亡,當中包括來自廣東及菲律賓的遊客,當局指事件屬「恐怖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