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王先生家住華明邨,他於去年5月購買肇事手機,因原裝電池損壞,遂於上月初到粉嶺牽晴間商場一店舖,以200多元購買一塊有三星標誌的電池,每日以尿袋替手機充電。
上月15日凌晨零時,他在床上用尿袋替手機叉電隨即入睡,至清晨5時45分,他被手機傳出的連串怪聲驚醒,循聲望去見手機有火光,繼而是「噗」一聲爆炸。由於手機和尿袋放在身旁,他猝不及防,被碎片彈到腰間灼傷,大驚跳落床跑出客廳。王表示,床單被燒穿兩個大洞,手機爆開,電池亦炸至變形,他懷疑電池有問題肇禍。事後他將損毀的手機拿到三星維修部,「唔知係咪佢哋怕我麻煩,幫我整好部機,換晒底板各樣嘢,兩日後即攞返。」
■記者黃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