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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免補價分租計劃「零的突破」 屯門業主申請將單位分租

蘋果日報 2018/09/28 16:10

房協業主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標準租約屯門景新臺

房協上周宣佈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容許未補價單位的業主分租其中一個睡房予正輪候公屋至少3年人士,計劃包括港九新界21個房協屋苑,涉及1.3萬個單位。
房協物業發展及市場事務助理總監楊嘉康透露,至今收到兩宗業主提出分租的申請,其中一名業主的單位在屯門景新臺,另一名業主因持有單位業權不足10年,故不符合申請資格。
楊嘉康續稱,接獲業主申請後,房協將出資聘請專業人士上門為單位進行評估,以確保單位無僭建等情況。他又稱,租客最快下月底至11月中可向房協申請入住證明,若一切順利,估計最快明年1月會有首批業主及租客成功配對「共住」。
租金方面,他稱,由業主和租戶自行協議釐定,但雙方需簽署由房協提供的標準租約,條款包括租約為期兩年,首12個月屆滿後的任何時間,業主與租戶均有權以兩個月通知來終止租約;若租戶在租約期內獲分配公屋亦須提前通知終止租約,以保障雙方權益。但租金、水電煤等費用的細節,就由業主及租客雙方互相協商。
根據房協上周公佈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可分租的單位為房協11個住宅發售計劃及10個夾心階層住屋計劃單位,部份位於市區,包括北角健康村、黃大仙啟德花園、鑽石山悅庭軒及何文田欣圖軒等。參與計劃的業主須擁有單位業權滿10年、未補地價、無任何僭建物,及有兩個或以上睡房,業主須保留其中一房自用,睡房必須以一整間形式租予一個租戶,單位內廚房和浴室須為業主及租戶共用。
而租戶必須是正申請公屋的住戶,家庭及長者一人住戶須輪候滿3年,非長者一人住戶輪候滿6年,租戶及其他入住分租單位的所有人資料須與申請公屋時所填報資料相符。在簽署租約當日租戶須仍符合申請公屋條件,包括入息及資產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