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正就「加強規管寵物買賣建議」進行公聽會,19個公眾團體輪流發言。
政府打算修訂現行法例,要求狗主出售狗隻前申領牌照,否則罰款最高10萬元,以遏止非法售賣動物,影響動物福利及公眾衛生。
大部分團體歡迎政府修訂法例,但認為方案存在漏洞。公民黨動物權益關注組指摘「香港動物福利法例,落後得令人驚訝難堪」。現在修訂法例,推出新的發牌制度又過於寛鬆,令「個個都能夠申請,有一隻狗就可以申請」,如像鼓吹買賣狗隻。
香港寵物業商會稱,現在新牌照制度,只是令「黑狗變白狗」,使非法入口、售賣狗隻的人明正言順獲得牌照,對狗隻及人的健康都有大影響,亦會令本地寵物業界處境更堪虞。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更直指,若通過修訂,私人繁殖狗隻的情況會更普遍,甚至會出現「一樓一狗」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