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鴻基」由馮景禧、郭得勝及李兆基三位商界好友於1963年成立,1969年「股壇教父」馮景禧創辦新鴻基金融,於70和80年代成為香港最大華資證券商。96年,馮景禧次子馮永祥把新鴻基金融,售予聯合集團(373)始創人李明治家族。
李明治在馬來西亞出生,其後赴澳洲留學,在當地建立其商業王國,他擅於運用集團內公司互控及複雜的股票交易技巧,掌握低位收購的機會,他曾表示在商場最重要是膽識。不過他在澳洲的連串收購行動引起當地監管機構注意,並展開調查。李明治認為澳洲當局針對他,因此在88年將業務全面遷移來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