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我身旁的張健利大讚蕭揚了得,要為他起立致敬,我以為其他人也會同樣反應熱烈,不料那些遠比我熟悉中國內地情況的人,反而處之泰然,他們指點我,蕭院長這番話已說過幾遍了。
我不介意;若非他再說一遍,我就不會聽到了。而且再三重複,不一定是「官樣文章」,毫無誠意,也可能顯示出他感到有重複的必要。我支持他重複下去,讓更多人聽到。
可是,我覺得我只能為蕭院長的發言兩歡呼,因為欠缺了一個重要環節,就是如何實際上做到民主法治社會。中國的立法工作突飛猛進,但執行、實踐仍有大截距離。在香港,法治卻透過法官、律師、大律師,十年如一日地平穩運作。執行、落實,似乎仍是內地的難題。草擬法例及立法可以是為數甚少的工作人員做成,但體現法治最重要卻是專業界和完備制度,這才是香港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