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職工會理事長麥兆基說,上月16日一名新巴車長因駕駛紀錄的問題被解僱,到18日凌晨自殺身亡,他以死者家屬不希望重提事件為由,拒絕評論員工自殺原因,但相信有關員工間接因為公司不合理制度而自殺死亡。他指出,公司對曾被乘客投訴的司機,會派出「秘密警察」監察其表現,但監察員非常主觀,例如相同車速,有人認為偏快,也有監察員的評語是「車速爽」。
工會又不滿資方每次收到乘客投訴,都會向員工發出提示信,即使投訴不成立,信件卻照樣發出,加重員工工作壓力。此外,工會批評資方近年不斷增聘合約車長,減低員工就業保障,工會曾向資方反映不滿,但資方表示無改善空間。麥兆基說,本周五會與運輸署及勞工處會面,要求政府介入。新巴稱會繼續與工會溝通,而該名自殺員工,公司已向其家屬提供特別恩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