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問是否懂得操作行車記錄儀 調查督察坦言:唔識
必勝客行車記錄儀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拖車葵福路外賣速遞員
拖車司機駕駛轉彎時撞向迎面駛來的必勝客外賣電單車,導致港隊泳將胞兄、任職速遞員的25歲郭家浩傷重不治,並疑向到場警員隱瞞行車記錄儀拍下事發經過。他否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企圖隱瞞導致他人死亡嚴重意外的證據兩罪受審。控方傳召案發後在車廂內拾獲行車記錄儀記憶卡的督察作供。法官一度問他是否懂得操作行車記錄儀,他坦言:「唔識。」
督察梁光政供稱,他初次檢查行車記錄儀時,發現內裡沒有記憶卡,只見螢幕顯示現場實際環境的影像。法官問梁是否懂得操作記錄儀,梁坦言:「唔識。」但澄清他相信內裡的確沒有記憶卡。梁事後將記錄儀放回原處,下車控制交通。
稍後梁再登上拖車,查問正在車上執拾物品的被告有否拍攝到案發經過。被告聲稱沒有。梁遂繼續檢查,並在司機位前的地板發現錄下案發經過的記憶卡。
辯方盤問梁指,其實是被告自行拆下記錄儀,連同機內記憶卡一併交給警方。梁堅稱是自己拆下記錄儀,然後交給同事處理,但不知被告事前有否拆過記錄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