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儲糧說,大火是配電箱短路引起;中儲棉說,大火是突發雷電災害,「無擔責主體」。前者迄今未見官員被問責,後者擺明沒人須擔責。奇怪的是,作為專業的國家物資儲備機構,防範漏電、雷劈,難道不是份內之事?更奇怪的是,作為欽差的巡視組、督導組三緘其口,作為監管部門的國家物資儲備局也未予究責,甚至未下令在物資儲備系統展開安全檢查、安全教育。
據國家物資儲備局公佈,今年用於糧油物資儲備的預算支出達17.2億元。這些錢花在哪裏,自然是國家機密,媒體、民眾無從查證,巡視組、督導組有權過問,但如此巧合地發生火燒糧倉、棉倉,不能不令人質疑,在國家物資儲備的監管制度乏善可言之際,這些臨時欽差的行程,是防災還是惹災?委派欽差的政治騷,是肅貪親民還是擾官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