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事主報警不足一個月後拘捕被告朱德暉(35歲),指他承認「呃咗阿珊啲錢」及以投資股票為藉口向姊妹二人借錢。辯方指去年7月13日,警司陳少鳴、3名警長及警員畢華康威脅被告,若他否認欺騙便毆打他;當被告要求致電律師時,探員則恫嚇會對其妻及母親不利,而其母已被調查。畢更恐嚇被告在警誡會面中不要「講錯嘢」。
辯方指連日來協助控方處理證物及護送兩名事主離開法庭的案件主管高級督察張俊朗,在另一場合亦曾恫嚇,要被告承認在酒店及住所搜出的物品全用騙款所買,辯方要求法庭不要接納相關招認呈堂。
被告在會面中指「唔知佢(事主)有咁多錢,估唔到借到咁多」,並指得知姊妹二人報警後便以妻子名義,花了12.9萬元租住酒店,藉此避開警方調查。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71/16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