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鐘地鐵站縱火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有目擊乘客供稱,雖僅目睹被告右側面約一秒,但肯定被告是縱火人;而被告嚴金鐘則繼續與主審法官湯寶臣「舌劍唇槍」,法官顯得有點疲累,忍不住說:「再係咁你唔休息我都要休息一陣。」
任職工程師的乘客馮廣忠供稱,當日目擊戴漁夫帽的被告點火,他想用滅火筒撲熄火勢,但因找不到,遂跟隨其他乘客往車尾方向後退。部份乘客顯得十分慌張,更有乘客過度驚慌不懂逃走,呆坐車廂內。
馮續稱,曾想過折返第一卡車廂協助救火,突傳出一響爆炸聲,才令他卻步。事後,他如常上班,直至下午從新聞中得悉警方仍未拘捕縱火人,他自發往中環地鐵站聯絡職員提供資料。馮承認,過程中僅看到縱火男子的右側面約一秒,但他憑該人的面形、身形及略為佝僂,在警方安排的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