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眾關注的強積金對沖問題,退保諮詢顧問報告也有提及。報告詳述支持及反對取消對沖兩方面的意見,支持取消對沖強積金主要來自勞工團體、社福機構、學者、智庫及個別市民。僱員普遍認為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屬於個人應得補償,由強積金戶口中僱主供款來支付,有如用僱員口袋的錢賠償給自己,對僱員不公平,也令強積金變成「僱主炒人的備用金」。
反對取消對沖主要是商界及僱主團體,部份意見認為對沖只是僱員提早於65歲前提取部份強積金,而一下子取消對沖或改變對沖比例,令僱主大失預算。部份持較開放態度的僱主認為可提出「免追溯」、「設立緩衝期」等,減輕對沖政策改變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