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銀行營運守則》,如持卡人無欺詐或嚴重疏忽,並在發現遺失或被盜用後盡快通知發卡機構,持卡人要承擔的責任不應超過500元。銀行在處理信用卡被盜用時,通常要求持卡人先行找數,再提供不在場證據、是否已有合理保護信用卡資料及是否適時進行報告等,需時約90日審批退款申請;假如被盜用金額較大,建議報警處理加強佐證。
網絡保安專家Michael Gazeley建議,不同網站使用不同登入名稱及密碼,而且須定期更改,避免黑客同時竊取其他賬戶內的資料,「曾有真人真事,黑客同信用卡卡主竟然巧合地同時致電卡務中心,最後銀行竟然信咗黑客,原來黑客即時掌握同提供嘅資料,竟然比本人更加清楚!」